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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商务和粮食局

文章来源:本站整理发布时间:2018-03-06 09:36:56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黔南自治州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 黔委厅字〔 2014 〕 39 号 ) 和《中共黔南州委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南州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南党发〔 2014 〕 20 号),设立黔南州商务和粮食局,为黔南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下放的职责。
      1. 已由州人民政府公布下放的粮食收购许可、贵州省酒类销售许可证、酒类生产者销售酒类许可。
      2. 已由州人民政府公布下放的直销企业产品说明重大变更审批。
      (三)划转的职责。
      1. 将州商务和粮食局承担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转州农业委员会。
      2. 将州商务和粮食局承担的酒类流通监管职责划转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划入和加强的职责。
      1. 将原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成品油及散装水泥流通、 12312 商务举报投诉、典当等商务贸易管理职责划入州商务和粮食局。
      2. 将海关口岸、电子商务、经济开发区、打击假冒伪劣和物流等相关职责划入州商务和粮食局。
      3. 加强对粮食(含食用油)战略性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健全粮食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加强对粮食购销和地方储备粮食管理的指导协调,提高州级粮食供应的保障能力。
      (五)承接省政府下放的设立拍卖企业及分公司的审核许可,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比机构审批,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境外分支机构审批,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成品油经营资格年度检查。
      二、主要职责
        ( 一 )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国内外贸易、经济技术合作、粮油流通、餐饮服务、物资流通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拟订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监督、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州内各种经济成份的商业、外贸、粮食、物资流通活动。
        ( 二 ) 拟定全州国内贸易发展,粮食宏观调控、供需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及粮油产业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粮油收购资金、粮食风险基金、粮食各项专款使用计划并监督管理;拟订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粮油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管理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等粮油流通投资项目。统筹规划城乡商品市场体系,培育、发展城乡商品市场及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重点搞好全州性、区域性的商品批发市场、餐饮服务网点和商业粮油加工业规划;负责全州商品市场、粮油收购、储存环节的粮油质量安全和粮油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的建议。
        ( 三 ) 承担成品油、散装水泥流通、餐饮服务、商业、粮油加工业、外经贸、物资流通行业管理并监督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对商业、粮油企事业单位的指导、服务。
      (四)推动全州流通产业结构调整,研究提出全州流通体制改革方式和组织形式,积极推进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电子商务、代理制、配送制、旧货流通、实物租赁、拍卖、典当等工作,促进流通产业现代化。
      (五)指导商品流通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负责商品市场的预测,提出调控市场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州商务和粮食行业统计工作,并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六)牵头协调全州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相关工作;推动商务粮食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负责拍卖、典当等特殊流通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民族贸易工作。
      (七)研究拟订全州商品流通、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和外经贸连接国内外市场的规划;加强行业质量体系论证和达标管理。
      (八)负责建立健全相关生活必须品和粮油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指导协调粮食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油收购;负责指导州内各县(市)之间粮油余缺调剂。
      (九)组织实施关系人民生活部分重要商品储备(成品粮、食用油、肉类、食糖、边销茶、小包装食品等),并提出储备规模建议;负责粮油储藏技术和标准的推广应用工作;承担州级储备粮油行政监督管理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州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州各县(市)储备粮油管理和农村科学储粮工作;承担中央和省级储备粮油代储资格初审上报工作。
      (十)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拟订粮食行业发展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流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全社会粮油流通统计及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工作;指导粮油企业开展产业化经营;负责粮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负责研究拟订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转变。
      (十二)承担保障驻黔南部队军粮油供应工作;负责军粮供应资格初审上报工作;指导各县(市)军粮供应队伍和供应网络建设。
      (十三)研究拟订对外贸易的发展战略和促进国内外贸易发展的措施;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州利用外资工作;依照授权,负责审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颁发批准证书,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合同和章程;指导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四)根据授权,管理全州涉外经济活动,负责外经贸企业经营权的审核、登记设立、发证和年审工作;指导、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参加相关会展、贸易、洽谈会;指导、协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黔南支会、中国国际商会黔南州商会的工作。
      (十五)研究拟定全州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战略和措施,承担制定农产品、重要工业和原材料进出口规划;负责外经贸企业、劳务出口等出国组团的报批;协调、管理全州对外承包工程和向境外输出劳务工作。
      (十六)协调指导全州利用外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的有关政策,依照授权核定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负责外经贸相关业务统计;组织协调技术开发区的行政管理和服务。
      (十七)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州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全州与国家对外援助的活动和项目;协调、管理全州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同、设计咨询工作;归口管理争取境外无偿援助工作。
      (十八)组织实施全州商务和粮食系统人才教育培养和人才开发规划,配合有关部门负责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和上岗执业资格考核及认证工作。
      (十九)承办州人民政府和省商务厅、省粮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州商务和粮食局设 6 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计划财务科)。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访、信息、督查、保密、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公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行政工作;协调内外工作关系,牵头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承担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社会保障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制定干部培训规划、普法教育和人才资源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机关党委有关工作事宜,做好对下属单位有关工作的指导、服务、督查及协调;承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及服务工作。
       承担各项业务资金、专项基金的具体使用和管理核算工作;拟订粮油收购资金、粮食风险基金、粮食直补资金及各项专款计划并监督管理;提出与商务、粮食工作相关的财税、金融、价格等政策建议;协调做好本部门内部审计工作和管理全州外经贸企业出口退税和出口收汇工作;编报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调查了解国家专项资金、粮油购销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并进行指导。
      (二)市场科(法规监督科)。
       牵头建设、完善州内贸易市场规划体系,优化布局结构和内贸市场组织和调控体系,提出促进州内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建议,起草相关标准,拟定有关政策;牵头制定州内市场发展战略,组织拟定内贸发展规划;指导和协调流通领域专项规划,健全州内贸规划实施保障机制;统筹推进区域城乡市场协调发展,指导商业网点规划、体系建设和社区商业发展,规范商业项目和商业集聚区发展,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优化农村和中小城镇商业网点布局;制定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推进各种类商品市场建设,参与指导州内期货市场的发展;拟订鼓励类流通设施目录,规范商业领域投资的市场准入程序,引导省内外资金投向流通领域设施建设,指导和协调全州性和跨区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推动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和各类无店铺销售规范发展,促进产销衔接,承担直销管理、单用途信用卡管理工作;管理汽车(二手车、报废车)流通;负责市场统计监测调控和重要商品流通管理,推广现代流通方式,培育并指导商贸流通行业中介组织;提出市场运行调控和消费促进方面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规划、标准,拟定有关政策;组织开展市场运行监测和内贸行业统计,建立统计和监测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和行业发展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按分工负责重要商品(肉类、食糖、边销茶、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负责重要商品流通管理及行业协调,对茧丝绸流通进行管理并牵头综合工作,承担“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和协调管理工作;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
       组织拟订全州商务和粮食发展战略、规划;研究全州商务和粮食体制改革并就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承担上级交办的重大课题,组织实施商务和粮食领域重要课题研究工作,分析商务粮食运行状况,研究运行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和起草重要文件、汇报材料、领导讲话;负责局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拟订规范执法的相关制度,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推进整顿规范市场秩序长效机制建设,推动执法协调和监管信息共享,建立完善举报投诉服务网络( 12312 商务举报投诉);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相关政策,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促进公平交易、有序竞争;推动商务领域诚信建设、商业信用销售、信用服务业,制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标准,实施商务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协调全州整顿及规范市场秩序工作,建立健全相关预警、督查督办和评估考核体系;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三)商贸物流科(电子商务科)。
       提出推动流通业发展的立法建议,起草相关规划和有关政策;推动流通标准化和流通行业科技进步,牵头组织协调流通行业相关工作,促进流通技术应用和推动连锁经营等现代化流通方式发展,负责商业特需经营、电子商务相关管理工作;建设小微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商贸中小微企业发展,负责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推动商贸物流体系建设,促进物流加工、供应链等新型业态发展;促进绿色流通发展,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和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推动特殊流通行业有序发展,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免税商店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商贸服务业(批发零售、餐饮、住宿、居民服务以及相关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等)的行业管理工作,汇总分析商贸服务业运行发展情况,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负责重要生产资料市场运行,组织协调解决商品市场运行有关重大问题,管理石油成品油流通;制定我州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拟订推动企业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电子商务交易、网络零售、电子商务服务业等业态发展,指导全州工商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培育重点电子商务园区、基地和企业,支持中小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建立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和分析;推进各行业电子商务应用,牵头做好电子商务市场监管;承担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工作,推动电子商务国际国内合作;负责我州商务领域电子政务建设。
      (四)粮食管理科。
       承担重要消费商品储备 ( 粮食、食用油、矿泉水、食糖等 ) 及申报、管理和市场调控有关工作,提出储备粮、油等商品规模建议;负责储藏技术和标准的推广应用;承担州级储备粮、油行政监督管理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州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州各县 ( 市 ) 储备粮管理和农村科学储粮工作;承担中央和省级储备粮油代储资格初审上报工作;负责全州商务和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保障驻黔南部队军粮供应工作;负责军粮供应资格初审上报工作;指导各县(市 ) 军粮供应队伍和供应网络建设。  
       承担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提出粮食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救灾等重点用粮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负责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的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健全粮食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州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和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及社会粮油供需平衡工作;指导粮油企业开展产业化经营;联系粮食行业协会和粮食经济学会工作;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办法的组织实施;负责对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储备粮库存的数量、质量以及计划执行情况;组织指导县(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和社会粮食流通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粮食收购资格进行核查;承担粮食库存检查的具体工作。
      (五)对外贸易科。
       执行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目录,承担对外贸易统计工作,执行对外贸易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我州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组织指导全州企业国际市场开拓工作,负责全州各类企业外经贸经营资格登记、证书发放工作;负责出国团组和报批工作;指导州内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服务贸易业务展洽活动;负责州内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资金和项目的申报引进工作。承担有关世界贸易组织和进出口公平贸易方面的工作;协调对我州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相关工作;承担进出口异常情况对州内产业损害调查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国际电子商务运用;负责州政府和局主办和协办的贸易洽谈会、交易会、博览会承办工作。
       拟定全州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和规划 , 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外资外经工作,做好境外招商引资、技术合作工作;审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指导全州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监督管理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情况;组织、指导全州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报;承担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援外计划、督促检查对外援助项目的实施;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协调、催办、督办。协调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等相关工作。
      (六)开发区管理办公室。
       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开发区建设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战略部署;拟定全州开发区中长期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促进开发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及建议;监测分析开发区运行态势,协调解决开发区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全州开发区工作,协调开发区行政管理和服务;制定黔南州开发区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建立开发区考核评价体系,组织实施开发区年度考核;指导开发区发展外向型经济、吸收和利用外资、承接产业转移等工作。负责海关口岸设置的规划申报和管理服务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 州纪委派驻州商务和粮食局纪检组、州监察局派驻州商务和粮食局监察室。监察室主任或副主任由同级干部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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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建设中的昌明国际陆港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