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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陆港型纳入"十四五"首批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累计20个入选!

文章来源:本站整理发布时间:2021-11-30 14:17:17

7个陆港型纳入"十四五"首批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关于“推进120个左右国家物流枢纽建设”的工作部署,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做好“十四五”首批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经贸﹝2021﹞1697号,简称《通知》),将25个枢纽纳入“十四五”首批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见表1)。其中,东部地区8个,中部地区6个,西部地区8个,东北地区3个。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牵头布局建设了70个国家物流枢纽,枢纽网络覆盖全国29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加快建设“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运行体系,支撑构建新发展格局奠定了坚实基础。

《通知》强调,相关省级发展改革委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工作谋划和枢纽建设运营日常工作指导,高质量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建设。重点整合优化存量物流设施,统筹补齐枢纽设施短板,加强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强化与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等的互通合作和联动发展。促进枢纽互联成网,推动完善以枢纽为支撑的“轴辐式”物流服务体系。通过市场化手段促进枢纽间业务协同、政策协调、运行协作。发挥枢纽优势促进大宗商品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促进物流提质增效降本。加强工业园区、产业集群与枢纽布局衔接、联动发展,打造具有区域集聚辐射能力的产业集群,培育发展枢纽经济。发挥枢纽作用,优化物流大通道沿线产业布局与分工合作体系,打造经济和产业发展走廊。

表1 “十四五”首批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25个)

(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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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20个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入选

据了解,自2018年《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发布以来,2019-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共布局建设了45个国家物流枢纽,覆盖全国27个省(区、市),为加快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运作体系,促进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了有力支撑。

2020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作的通知》,共有22个物流枢纽入选2020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其中,东部地区7个、中部地区4个、西部地区9个、东北地区2个,覆盖了《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确定的6种国家物流枢纽类型。2020年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中,重庆、四川遂宁、贵州贵阳、陕西延安、青海格尔木等5个入选。

2019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作的通知》,共有23个物流枢纽入选2019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其中东部地区10个、中部地区5个、西部地区7个、东北地区1个,涵盖陆港型、空港型、港口型、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陆上边境口岸型等6种类型。2019年共有山西太原、内蒙古乌兰察布-二连浩特、湖南长沙、广西南宁、四川成都、陕西西安、甘肃兰州、新疆乌鲁木齐等8个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入选。

在这两批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中,共入选了13个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加上此次入选的7个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已有20个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入选,几乎占据了《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中41个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的半壁江山。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将迎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表2显示了2019至2021年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情况。

表2  2019至2021年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20个)

(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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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内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官微综合整理)